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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敬业楼216会议报告厅墙面翻新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05浏览次数:

我校拟对学校敬业楼216会议报告厅墙面翻新,现邀符合资质的公司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学校敬业楼216会议报告厅墙面翻新项目

二、项目地点:敬业楼

三、项目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施工内容

见附件1

(二)质量要求: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见附件2)

五、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①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④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对投标单位要求与结算付款方式:

(一)招标控制价:260879.32元

(二)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且营业执照(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密封递交。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特指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三)结算与付款方式:

1、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的方式,根据结构设计要求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最终以学校审计结算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配件、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管、项目安装调试、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2、由甲方和乙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按长沙市政府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付款。

七、现场报名日期:2022年1月5日至年1月7日(9:00-11:30,14:30-16:30)

报名资料: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①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特指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

②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开标时间:2021年1月9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敬业楼501会议室

八、招标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731)89768421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圭白路16号学校敬业楼318办公室

财务处(采购办)

2021年1月5日

附件2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5分)

25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

施工组织方案

(42分)

7

投标人提供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完整、科学的、合理的计7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7

投标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完整、科学的、合理的计7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7

投标人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科学的、合理的计7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7

投标人提供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科学的、合理的计7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7

投标人提供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完整、科学的、合理的计7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7

投标人提供资源配备计划完整、科学的、合理的计7分。缺漏项、不合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3

项目管理

机构评审

(8分)

8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满足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

类似业绩

(20分)

20

投标人提供类似项目经验:即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人民币的房屋建筑装修改造项目或提质改造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加5分,计满20分为止。

注:以近五年内中标的项目为有效,按中标通知书签字的时间计算,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资料、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5

无不良行为记录

(3分)

3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2019年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情况,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反映其单位及拟任项目负责人2019年以来的不良行为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计2分,发生一次不良行为记录该项不计分。提交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即可。

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取消投标资格或成交资格。

6

投标文件编制

(2分)

2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